网龙CEO:91剥离上市估值将超过8亿元

2012-07-27 10:07:42 发表 | 来源:gamelook
导读

网龙网络CEO刘路远在“2012ChinaJoy”会议现场表示,91无线将从网龙网络剥离,正在筹备上市,预计市值将超过网龙网络上市时的10亿港币。

7月25日消息,网龙网络CEO刘路远在“2012ChinaJoy”会议现场表示,91无线将从网龙网络剥离,正在筹备上市,预计市值将超过网龙网络上市时的10亿港币。

刘路远表示,对91的上市期望颇高,相关工作进展顺利。91的估值将比网龙当初上市的时候更高,网龙在港交所上市的估值是10亿港币(约合8.244亿人民币)。

将91从网龙网络剥离后,刘路远称,就增长比率来看,剥离91对网龙原来传统的业务没有任何影响。

至于91具体上市时间和上市地点,刘路远并未透露。

以下为采访实录:

请您介绍一下《魔域》

刘路远:《魔域》我们今年主要会推出亡灵法师这个职业,一个职业会有两种不同的发展方向,而且开发的过程中非常多的网友也参与到过程中去提非常多的 建议,反响非常不错。我们非常有信心,今年能够把《魔域》有很好的新的面貌展现给大家,《魔域》现在同时在线数基本上维持在50万左右;现在看其实,《魔 域》应该还是很受到用户认同的。

去年展台那边你们做的《变形金刚》非常引人注目,能不能再谈一谈《变形金刚》

刘路远:我们在开发的过程中发现确实东西方的文化有比较多的差异,《变形金刚》又会有很多自己独到的风格特色,所以我们现在想能够更好的完美的展现 它原汁原味的感觉,同时又能够让东方的中国网游用户更好的接受,所以现在有很多细节部分在不断的调整,所以短时间内还没有办法拿出来给大家,但是经过我们 不断的完善,应该会是一个非常好的产品。

《变形金刚》是由你们自己来做?

刘路远:对。因为这个它有很多自己的西方的背景以及价值观,这种东西实际上中国的用户可能有的时候并没有那么深的去理解到,所以我们既要把它这种味道做出来,但是又能够让我们的用户接受起来不会很吃力,难度就在这方面。

我们大家都是看着《变形金刚》长大的,所以我觉得理解《变形金刚》的文化还是相当容易的

刘路远:我们看到的是影视作品,动漫上面走的实际上是不一样的,包括机甲的风格和机甲的设计也是完全不一样的。我们如何去把握这个尺度?因为大部分的中国公民都是通过影视作品了解到它的,所以这个游戏还是有很多的细节方面需要去调整。我们希望能够尽快跟大家见面。

这两三年收购了很多公司,能不能介绍一下接下来的一年收购方面有没有什么打算?

刘路远:其实“网龙”收购的思路并不是“我今年要收购多少”或者是“今年要花多少钱”,而是更多的去努力的和各个合作方去谈,看看大家能不能在有共 同理念的基础上有相互的补充,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才会去收购。应该说这几年我们确实做了这样的一些收购工作,现在看起来收购的效果也还不错;有些可能自己发 展的比较快,有的在“网龙”的平台上面可以获得更好的机会,未来我们也会秉承这样的思路,就是很开放、跟大家都去谈,在合适的条件情况下我们会做这样的并 购工作。

你们在收购目标的选择上,会不会有一些,比如:无线领域。

刘路远:其实我们现在都有在做、都有在关注,不管是网游部分还是无线部分都有在做,只是这一两年无线的部分会做的更多一些,因为毕竟平台已经搭建的非常好,很多开放团队、工作室也很愿意借助这样的平台去发展,在这种前提下面很多合作的步骤就会显得比较快。

现在“91”的成长非常快。记得胡总也说过:“希望明年能上市。”你们整个集团对这一块的计划是什么样的

刘路远:首先,我们是觉得整个大势非常看好,对91平台现在取得的成绩也非常满意,在这样的两个前提下,我们当然对91的整个上市是寄予比较高的期望和信心,我们也希望尽快的推动这个事情。目前来看,整个推动的工作都是进展的非常顺利。

现在能给91一个估值吗?

刘路远:这个估值还不太好给,91现在取得的成绩比网龙当初上市的时候更好,网龙当初上市的估值是10亿。

如果你们把“91”剥离出去,会不会对“网龙”有影响?

刘路远:其实我觉得这个可能在分析师的《分析报告》里面可以看的比较清晰,“网龙”现在自己在网游里面增长的势头是表现的非常好的,在去年一季的财 报里面看的是非常清楚的,不管是同比还是环比,都是非常好的增长速度。所以把它剥离出来,对“网龙”原来传统的业务没有任何影响。

去年有一家公司——迅雷,一个是因为估值的问题,另一个是版权的问题。“91”这一块可能也会面临版权的问题,你们怎么去解决这个问题?

刘路远:其实这里面大家可能一直有一个不是太了解的产生的误会,其实“91助手”和“91平台”,尤其是“91助手”它一直可以支持非越狱的所有的 终端产品,“91”战略是希望走一个非常长期的、采用合作的方式去开展的平台,我们希望所有的开发者能够更加主动的跟我们去合作,我们也很愿意配合大家去 维护大家各自的正当权益。

如果大家说我是版权的所有者,这上面有人非法的上传了这个产品,只要跟我们连续我们就会处理,这是我们一贯秉承的态度。我们是希望跟所有的用户和投资者,非常清晰的传达出我们这样的理念。

问:《变形金刚》的版权当时是跟谁谈的?

刘路远:我们是跟美国的“海之宝”(音)公司。

问:谈版权这一块还顺利吗?

刘路远:其实我们的合作非常简单,我们付版权金,然后在未来的市场收成方面还有分成的协议。

问:你们的分成比例是怎么样的?

刘路远:这个具体数字让我的同事给你提供一下吧,因为具体的数字我有点记不太清楚了。

问:你们最近有页游计划吗?

刘路远:实际上我们一直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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