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强争霸赛:苹果,微软,谷歌与亚马逊谁更胜一筹?

2012-10-18 11:10:00 发表 | 来源:网络

通常,当购买一部智能手机或者平板电脑时,你需要将很多因素考虑进去;首先可能是配置与操作系统。但我认为现在这种观点正在改变,人们购买移动设备时最先考虑的是“哪些娱乐生态系统我能够接入”。有时候,你只需要回过头看一下最近因地图服务而备受诟病的i OS 6就会立即明白“娱乐生态系统”的重要性。

今天,我想特别侧重于解读苹果,谷歌,微软以及亚马逊的娱乐生态系统,包括各种数字内容,例如音乐,电影,电视节目,电子书以及应用商店。从很多角度讲,我认为正是因为以下4个方面的存在才能够营造一个好的娱乐生态系统:

优质内容的广泛选择

有竞争力的价格

国际化

用户设备上的互操作性

我会首先深度探讨第三种因素,即“国际化”;因为我认为很多科技博客都在报道这一类新闻时不会给予足够的重视。我也将会在最后简明地讨论第四种因素。为什么这两种因素如此重要呢?因为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都具有前所未有的影响力与召唤力;因此,对于苹果或者其他三家公司中的任何一个来说,想要赢得智能手机或平板电脑的“竞赛”,需要在世界范围内打造一个完整的娱乐生态系统是必不可少的。对于这些公司来说,国际化的进程不可避免,而不只是未来进化中一个额外的选择。放在今天,美国市场可能仍是这些设备最大的市场之一,但没有人怀疑过未来几年个人电脑将会与这些移动设备形成竞争之势吗?

我收集了这几家公司娱乐生态系统的一些有效分布数据,以及每项服务涵盖的人口数量;之后加入了自己的一些想法与分析绘制出了你会在下面看到的图表与图形。(注:图形的排列顺序分别为苹果,微软,谷歌和亚马逊

各音乐服务世界人口的涵盖比例:

iPod纪元为苹果带来了一个非常良好的开端

iTunes音乐商店于2003年4月份正式上线,因此相较于其他三者,苹果的领先优势非常明显。但真正令我感到惊讶的是iTunes音乐服务的有效人口涵盖数是微软与亚马逊(比例分别为:27.21%,9.76%与10.75%)的近3倍,甚至是谷歌音乐(4.47%)的6倍。如果你试图比较这四家服务的有效涵盖国家数,你会惊奇的发现:

苹果音乐覆盖区域:美洲,西欧大部分地区,澳大利亚与新西兰,东南亚部分地区与日本,共62个国家;

微软音乐覆盖区域:美国与加拿大,西欧少数地区,澳大利亚,共8个国家;

谷歌音乐覆盖地区:美国;

亚马逊音乐服务覆盖地区:美国,西欧少数地区,日本,共7个国家。

因为iTunes的音乐服务已在如此多的国家开放运营,而从图表中可以看出这四项服务当中,iTunes音乐是唯一一个在南美和东南亚(部分地区)生根的服务。虽然iTunes音乐并未在东南亚地区遍地生根,但这却确实是一个巨大的跨越。甚至连苹果暂未能顾及的一个巨大盲点是中国与非洲市场,目前这四家的音乐服务都还未能接入。

关于Xbox音乐

这些数据尚未包含微软新近发布但还未正式推出的Xbox音乐服务。我曾短暂试用过这项服务,但截至目前,微软公司并未披露任何有关“可用地区”的信息。根据微软发布的官方通信稿,这项服务将会在22个国家发布。毋庸置疑,从目前可供接入的8个国家的Zune音乐服务到22个国家的Xbox Music,微软作出相当大的跨步。

各电影服务世界人口涵盖比例:

比音乐服务的涵盖比例稍高一筹,苹果仍是翘中之楚

当我将这些数据放在一起时,我惊奇地发现谷歌与微软的电影服务居然要比他们的音乐服务所服务的人口多。然而,这只是比例方面的增加。因为当你将这些比例乘以人口基数时,你会非常意外地发现,微软电影服务涵盖这个世界上大约1亿的人口,与此同时,谷歌电影服务则覆盖了4.4亿的世界人口。

但无论如何,苹果还是再次掌握了统治权。iTunes电影商店目前已在62个国家运营(与音乐服务相同,但变动了一些国家),涵盖了27.02%的世界人口,是微软电影服务覆盖比例的近2.5倍。

各电视节目服务的世界人口涵盖比例:

各家服务旗鼓相当

拥有最多音乐与电影服务覆盖比例的苹果在电视节目服务上至包括6个国家,当然,其他各家的服务也难以称作良好。微软与亚马逊的覆盖国家只为两个国家,谷歌仅为美国市场。

我们必须一直都得等待苹果电视而搁浅移动设备吗?

事实上,iTunes电视节目服务已不再是新鲜事;这项服务于2005年推出(早于电影服务),但国际化进程却远不及iTunes电影。可能的原因之一是电视节目服务远没有电影与音乐服务赚钱,但仅仅普及6个国家的业绩让我相信其实苹果另有他谋。自这项服务推出已7年有余,因此我拒绝相信美国的有线电视公司还不愿让自己的节目进驻数字内容商店以供更多人欣赏。我曾好奇过“是否苹果,亚马逊,谷歌以及微软正在为电视商店而努力与内容商们谈判,因此耽搁了普及移动内容的进展?”。很多现有的报告也称,苹果已与内容商们谈判多次都无果而终,因为后者认为进驻电视行业的科技公司将对这一传统领域造成毁灭性打击。

各电子书服务涵盖人口比例:

电子书占领市场:亚马逊博得头筹

亚马逊在其他娱乐生态系统中都很弱,但图书显然是他的杀手锏。正如苹果发布iPod与iTunes音乐服务时采取的捆绑政策一样,2007年,亚马逊同时推出电子书设备Kindle与图书服务。与苹果不同的是,取代为每个不同的国家建立本土化的商店,该公司只向少数几个国家(美国,意大利,英国,德国)采取这种战略,其他国家与地区的图书内容一律来自美国版的商店。值得注意的是,亚马逊还采取基于区域与区域间的交易方式。举个例子,即使你能够通过美国的Kindle商店购买图书,但还是有一部分内容你是无法获取的。

各应用下载服务人口涵盖比例:

微软小胜苹果,亚马逊滞后

与谷歌的Android与苹果的i OS比较,微软的Windows Phone OS只处于第3位;然而,微软的App Marketplace的分布比例却覆盖了最多的世界人口。App Marketplace的人口覆盖率为90.73%,相比之下,苹果与谷歌的只分别为99.08%与69.36%,亚马逊更是被远远甩在身后,只有8.94%的覆盖率。

中国市场让一切其他因素相形见绌

一点你可能已经注意到的是,虽然谷歌的Play Store已覆盖多达138个国家,但所占人口比例却低于覆盖国家数只有115个的微软,后者的覆盖人口比例为总人口的90%。虽然看起来很奇怪,但原因很值得玩味,因为谷歌与微软所处的境地大不相同;后者的应用下载服务覆盖了拥有最多人口数的中国市场,而这也是谷歌在国家数上胜出但在人口上不及微软的原因。事实上,如果Play Store能够在中国实现运营,那么谷歌就会略赢苹果而接近微软。

应用商店与“传统媒体”内容商店的区别

苹果的App Store推出了还不到5年,其他的应用商店甚至更年轻。因此,一旦谈及这些商店的国际化,就不得不提及其他传统媒体的内容商店。相对于苹果在音乐与电影服务上30%的覆盖率以及应用下载服务上接近90%的覆盖比例,这些基本都还是汪洋一角。

为什么呢?因为对于苹果或者谷歌这样的新型内容提供商来讲,他们还必须与那些传统媒体巨头进行谈判而取得授权内容。每到一个地区,他们就必须与传统的内容制造商重新进行谈判。相较于内容,应用商店的归属者们只需要提供一个平台,就会有开发者自动投递应用程序,此外,这些归属者们还需遵循当地的法规即可。不像其他的内容服务,他们不会进入那些已经有巨头存在的市场,而会创造一个能够让内容商们自由销售产品的市场。

服务互用性

我之前说过四个因素可以营造一个好的娱乐生态系统:内容的选择,价格,内容互用性,以及国际化。现在既然我们已经解读完了国际化,接下来显然就轮到了内容互用性,即哪些移动设备可以使用其他公司的服务。

从上面的图表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苹果,谷歌与亚马逊对于彼此设备的内容覆盖率接近相等,微软的数字内容服务则对很多其他阵营的设备持抵抗态度。亚马逊是这四者中最为开放的公司,但因为该公司的设备普及率并没有像苹果的iPad与iPhone一样高,以及并未将内容授权给自己的党羽(如谷歌),因此亚马逊只在做自己的产品为自己赚钱。从这个角度来说,这些公司将很多精力投入到为其他平台提供付费数字内容上是有据可循的,因为他们都想获得更高的收益。

总结

趋同于苹果的商业模式

非常有趣的是,以上提及的这四家公司都拥有几近相同的商业模式——硬件,搜索,零售与软件。今天,这些公司都开始提供基于自家操作系统与娱乐生态系统的个人计算设备;但在5年前,苹果还是唯一一家提供“设备+操作系统+娱乐生态系统”的公司。

四位霸主都是美国公司

需要注意的一点是, 这四家叱咤风云的竞争者都来自美国。

亚马逊面临着一场艰苦卓绝的斗争

亚马逊娱乐生态系统的国际覆盖率看起来显然很凄凉,考虑到Kindle Fire上所有的流内容服务只限于美国市场和其他少数地区,因此这款平板电脑很难以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

那么,谁才是赢家?

对于这个问题,我想取决于我们的读者目前所处的地理位置与所持设备。但如果非要作出一个结论的话,我认为显然苹果才是王者,微软、谷歌以及亚马逊分列2,3,4位。再重复一次,这个结论综合了上述所有数据,但除却了特殊情况(例如,亚马逊的电子书服务占主导地位)。我认为从上面的数据与分析中你能够很清楚地了解到到底哪个公司才是最注重国际市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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