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者联盟”被指形同虚设:开发者吃哑巴亏

2012-07-30 11:07:24 发表 | 来源:gamelook
导读

目前,行业内也成立了一些开发者联盟性质的组织,但大多都名不副实,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开发者联盟。

我国具有行业协会性质的开发者联盟还基本空白,对开发者来说,他们需要的是这样的开发者联盟:它不仅是行业的沟通渠道,更应该是开发者解决具体问题的帮助者。

面对行业巨头的直接竞争,在与一些开发者们的接触中,多数中小开发者们没有联合起来壮大自已的意识,而据了解,即便有少数开发者意识到这一点,联合起来成立开发者联盟形式的组织,也仅限于沟通交流的层面。

目前,行业内也成立了一些开发者联盟性质的组织,但大多都名不副实,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开发者联盟。

一类是平台方组织的开发者联盟,由于平台方处于主导地位,开发者几乎没有多少发言权;另一类是开发者自己组织的类似于开发者社区的联盟,从严格意义上讲,这类组织并不是规范的联盟,只是为开发者提供了一个相互间沟通交流的渠道,而在安全、版权、推广上也鲜有实质性的帮助。

平台方联盟受制于人

目前,开发者公认最好的平台方联盟是苹果开发者联盟。苹果开发者联盟发端于2008年3月6日,一向持封闭态度的苹果对外发布了针对iPhone的应用开发包(SDK),供免费下载,以便第三方应用开发人员开发针对iPhone及Touch的应用软件。

应用商店的开放,激发了第三方应用开发者的创新热情,使得App应用成为行业发展的热点。2011年1月,苹果App store扩展至mac平台。由此,苹果开发者联盟成为目前全球最有价值的第三方应用开发平台。

App Store通过用户下载付费的形式获得收入,由苹果公司统一代收。然后苹果公司将应用收入按照3:7的比例与应用开发者按周进行分成,即苹果公司获得收入的30%,软件开发者获得收入的70%。

苹果开发者联盟的产业链共涉及三个主体,即苹果公司、开发者、用户,此外还包括第三方支付公司,但只是作为收费渠道,不是产业链的主要参与者。

App Store建立了用户、开发者、苹果公司三方共赢的商业模式,而苹果公司掌握App Store的开发与管理权,是平台的绝对掌控者。其主要职责包括:一是提供平台和开发工具包;二是负责应用的营销工作;三是负责进行收费,再按月结算给开 发者。此外,苹果公司经常会公开一些数据分析资料,帮助开发者了解用户最近的需求点,并提供指导性的意见,指导开发者进行应用程序定价、调价或是免费。

苹果开发者联盟无疑是目前最受开发者肯定的开发平台。今年6月份,苹果CEO库克在苹果全球开发者大会(WWDC2012)上表示,现在已有信用卡注册用户4亿,应用商店的App数量超过65万,开发者已经从苹果App Store中获得了超过50亿美元的收入。

库克还介绍,App Store中,用户已经下载了超过300亿次的应用。而且这个平台已经在全球120个国家和地区,未来还将加入32个国家和地区。开发者面向的不仅是本地市场,更有广阔的全球市场。

然而,苹果开发者联盟发展到现在,问题也不少。App Store 需要缴纳不菲的年费,而且审核机制缓慢且不透明,一款应用从经过反复审核到正式上线往往要经历比较长的时间,这与过度开放的安卓市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加之在国内市场跟风模仿,甚至抄袭盛行,一款热门应用出现以后,会有大批的跟风模仿者出现。谈到这一点,很多开发者对此表示很无奈,即使模仿但如果没有侵犯到版权,多数开发者也只能忍。

同时,一直以来,开发者对苹果也有不少怨言,主要是关于专利和应用销售分成问题,但苹果不为所动,作为弱势方的开发者们也奈何不得。

此外,由于App Store 的应用已经突破60万个,一款新应用不做推广就上架就等于石沉大海。为了使自己的 App 能快速地脱颖而出,国内的开发者们选择了一条“捷径”——刷榜,这导致目前苹果应用开发平台的生态系统异常复杂,很多开发者在这里根本就赚不到钱。

面对这样庞大的一个生态圈,首先,苹果开发者联盟管理方、App Store审核小组当然有责任进一步完善产业环境。然而,App Store 生态环境的治理不可能仅凭苹果一己之力,而是需要相关各方联合起来行动。更重要的,需要一个组织来规范开发者们的信仰和底线。

行业性协会基本空白

其实,为了应对版权、标准、推广、规范行业行为等问题,移动互联网领域人士也在积极组建开发者联盟,不过目前这种联盟非常松散,名不副实。本刊就曾以《开发者联盟缺位,移动互联网根基不稳》为题做过报道。

早在 2009 年 8 月份,由搜狐IT 发起建立了“手机应用开发者联盟”,该联盟由运营商代表、开发者代表和国内知名专家代表组成,被定位为非盈利的商业联盟。

它主要承担三项功能:为创新的技术提供迅速发育和快速成长的舆论环境;为广大的手机应用开发者提供合作交流的渠道;为运营商、手机应用开发者以及终端用户,提供沟通协作的渠道。

从定位上看,这个联盟更像一个社区,提供了移动开发领域各方之间沟通交流的一个渠道,而无法为开发者解决具体的问题,如安全、版权、推广等问题,更别说在与互联网巨头合作时,共同进退,在收入分成、广告投放等关键环节上,争取权利,获得地位上的平等。

成立两年来,据了解,“手机应用开发者联盟”也仅发挥了临时沟通的功能,松散的结构形态使得现在所发挥的作用与当初联盟的定位都相去甚远。

还有一家名为中国游戏开发者联盟的组织,它被定位为中国游戏开发者、开发与运营机构、团队及企业、专家学者、游戏媒体,以及所有有意愿投身于游戏开发领域的团体和个人联合组成的社会团体。

旨在改善游戏开发者的从业环境,整合游戏人才与资源,实现协同合作与资源共享,尊重并维护游戏开发者的劳动权益,规范开发流程和运营标准,并为游戏开发者提供开放的技术交流平台,从而促进产业的进步与发展。

该联盟成员职能身份分为若干部门分别管理。

联盟最高行政管理机构为理事会,设理事长一名,每部各推举部长任副理事长一名。理事会职能为:负责联盟各项日常工作,组织联盟开展的相关活动,执行联盟决议,定期与成员进行互动沟通,及时收集成员对联盟相关工作的建议,撰写工作总结和工作报告等。

这一看似规范的联盟性组织,实际上发挥的作用却非常有限。这类组织一般由于缺乏有影响力的召集者,往往是有规章而活动很少,真正能联系各方、互通有无、互相扶持等作用也十分有限。

还有几家以开发者联盟自居的组织,如中国手机开发者联盟(CMD),度微尔开发者联盟等,除了为开发者们提供交流沟通的平台,为开发者提供一定的便利帮助之外,更多的是希望通过这一平台分享经济利益,这类组织其实只是具有开发者联盟之名,而无开发者联盟之实。

可以看出,我国具有行业协会性质的开发者联盟还基本空白。对开发者来说,他们还是希望这种行业性的组织能给开发者带来更多实实在在的帮助,而不仅仅是把开发者笼络起来赚取自己的名利。

美国应用开发者联盟的启示

应用程序开发者联盟(Application Developers Alliance)是由美国前数字媒体协会(Digital Media Association)执行理事Jon Potter领导建立的移动应用开发者行业性组织。

该联盟是致力于“帮助开发测试和运送伟大的想法的非盈利性组织”。

它的目标是保障开发者利益、促进合作、协助产品测试,同时提供培训、云主机服务,预计还将代表开发者就相关政策对政府进行游说。

联盟合作伙伴成员主要面向iOS、Android以及BlackBerry等移动平台的开发者,同时也欢迎网络开发者加入。联盟也得到Google与RIM,及电信运营商AT&T的支持,而苹果与微软则没有参与其中。

开发者联盟将为成员提供各种服务,其中包括:基于在线数据库的合作网络;提供多平台使用的产品测试工具;优惠或免费的行业动态和技术辅导/培训,及标准化的培训和认证程序;提供来自Rackspace的优惠主机和云服务。

我国到底需不需要开发者联盟,答案是肯定的,问题是需要什么样的开发者联盟。

虽然国情不同,互联网环境不同,但是美国应用开发者联盟一些操作模式仍可以给我国的此类组织以借鉴。

我们可以参考这一行业协会的模式,设想我国的行业协会性质的开发者联盟,这个开发者联盟首先应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足够的公信力,上有能够和政 府相关主管部门对话的能力,下有一套严格的标准对开发者本身进行审核和筛选,保证联盟的所有成员在产品和服务上的规范性,从而遏制暗扣费、暗吸流量以及盗 版成风的问题。

其次,联盟还需要能够及时将国家对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及时告知联盟成员,同时将成员所面临的问题反馈给政府,争取在法律、政策上的支持。

最后,联盟必须有互相协作、统一行动的能力,能够统一不同开发者的意见,建立版权数据库,维护开发者知识产权。在需要与业界巨头影响力的平台合作谈判的时候,具有据够的影响力。

总结起来,从提供的服务和功能来看,开发者需要的是这样的开发者联盟:它不仅是行业的沟通渠道,更应该是开发者解决具体问题的帮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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