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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光之神宠 第106章

更新日期:2015-12-28 来源:7k7k作者:7k7k雪灵

洛克王国小说《光之神宠》 第106章

作者:雷电疾风

上一章

天翔家。

“还是无法知道我的种族吗?”在书房内,迪莫用一种近乎抓狂的语气说道。一个宠物连自己是什么种族都不知道,这是何等可笑的事!

天翔懊恼地挠了挠头,无奈的说:“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宠物百科大全我读过很多次,就连魔法学院图书馆里的所有有关宠物的书籍我都曾翻阅过。关于你的信息,我真的一点儿印象都没有。”

虽说天翔总是丢三落四的,但对书中的东西他是绝对不会忘记的,这一点迪莫在之前住在这儿的那几天也是有所了解。

“不过,即使不知道你的种族,对你的锻炼也不会有太大的影响……”天翔安慰道。

我关心的才不是这一点呢……

天翔继续讲道:“概括地说,宠物战斗的基本能力一般分为耐力,物攻,魔法,防御,速度五大部分,不过最重要的还是战斗的技巧,这是致胜的关键。在战斗技巧上你可以去找小碧,她是这方面的行家。”

“嗯。”迪莫认真地应道

这时,天翔站起来说:“不过在这之前,我和小碧还去趟特鲁米小径,你也一起去吗?”

“去那里干嘛?”迪莫奇怪地问。

天翔的表情凝重了起来。

“今天早上我看了报纸,特鲁米小径好像发生了什么不好的事。”

透过树叶之间的缝隙,阳光照射在了可可果树林的内部,从火山吹来的热空气使现在的可可果树林比平时要炎热很多。 

星光已经差不多习惯这里的温度了。 

就在刚才,依兰说她自己想回雷霆峡谷一趟,问星光想不想一起去,星光委婉的拒绝了。现在的他还不想回雷霆峡谷。 

由于天气太过炎热,星光只好钻进可可果树林里乘乘凉,虽然树林里的温度也挺高,但总比特鲁米小径的暴露处凉快多了。星光也喜欢在这里转转,绿草的清新和可可果的香味夹杂在一起,形成一种浓郁的芬芳,使本来烦躁的心情畅快了许多。 

“进化,进化……”星光的嘴里不停地嘀咕着这两个字。 

我到底什么时候才能进化啊?什么时候才能真正变强?星光在心里反复自问道。 

“小子,知不知道这是我的地盘!?”一个响亮而又充满凶狠的声音打断了星光的思绪。 

星光的心重重地震了一下。在他的面前,出现了一只十分魁梧的宠物,白色的绒毛几乎覆盖了他的全身,脸上的白胡子微微垂下,眼睛半眯着,却透露出一种凶狠。更令星光感到战栗的是,这只宠物比他的身体整整高出一截,就像一座山屹立在他的面前。 

这只宠物的种族是瞌睡王,是十分厉害的种族。最可怕的是,这种种族的气力,天生就比普通的宠物要高出五倍。 

正是因为这些因素,瞌睡王这个种族往往被洛克们称为“神宠”。

一般情况下,有两类宠物会被称为“神宠”,一类是像瞌睡王这样的天生就有很强的战斗力的宠物,另一类,就是通过后天的努力,具备了很强的战力和出神入化的战斗技巧的宠物。准确地说,后者往往能得到更多的认可。 

除此之外,还有一类神宠,就是通过超进化具有了超乎凡宠的神一般能力的宠物。不过这类宠物只在上古传说里出现,目前还没有人能够证明这个传说的真假,因此没有被列入范围。 

星光眼前的这只瞌睡王,单看体型就比在王国城堡遇到了那只战斧暴龙可怕很多。 

还有,这里什么时候成了他的地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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